遛狗不拴狗鏈違法!
發(fā)布時間:2009-04-20 來源: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:管理員 點擊:2877次
4月13日晚,銀川光明廣場上演一出兩狗相爭、其中一狗主人被咬傷的“鬧劇”。按理說被狗咬傷者應該得到更多的同情,但是傷者的表現(xiàn)卻讓現(xiàn)場旁觀的市民反感。
13日晚8時許,正在光明廣場散步的市民突然被一陣狗的狂吠聲吸引,當時記者正好路過,只見一只“黃毛”和一只“金尊”咬得正歡,兩只狗的個頭都不小?!敖鹱稹钡闹魅耸箘爬锋湥胱屪约旱墓愤h離“黃毛”的糾纏,但因為“黃毛”當時沒有栓狗鏈,一次又一次撲過來,并且,“黃毛”的主人對盛怒之下的狗一時也束手無策。經過一段時間的安撫后,“黃毛”被主人套上了狗鏈,兩只狗才算平靜下來。
本以為狗咬架已經結束,可就在圍觀群眾準備散開時,人群中一瘸一拐走出一位女士,稱自己在拉兩只狗咬架時被對方的狗咬傷,矛盾升級。她手捂流血的膝蓋,要求拉著“黃毛”的親戚再次放開狗鏈,將“金尊”和狗主人攔截。于是,兩只狗的大戰(zhàn)又開始了,結果“黃毛”不敵“金尊”,被咬傷了后腿,雙方狗主人便展開了由誰負責的理論。
昨日,記者采訪了銀川市城管局,綜合管理科湯進忠科長表示,《銀川市養(yǎng)犬條例》規(guī)定,不準帶寵物進入公共場所,所以雙方當事人都有責任。原本狗咬傷人,狗主人應該負責傷者的醫(yī)藥費等,但因為《條例》規(guī)定帶寵物狗出門時,必須佩帶狗鏈,而“黃毛”主人不給狗拴狗鏈,就是違法行為,結果導致兩狗相爭,她被咬傷,主要責任就該由自己承擔。后,湯科長提醒養(yǎng)狗市民,好不要帶狗進入公共場所,在小區(qū)無人處溜狗,并且出門前給狗拴上狗鏈。